徐某和郭某同是刚毕业的大学生,双方在同一家公司上班,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,转正后购买社保。然而,在入职后满一个月了,单位依然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,直至试用期满,并且合同的起算时间按转正的时间起算。
但是,在入职半年以来,公司经常要求他们加班并以他们是实习生为由不支付加班费,此外还在工作上对他们存在的小过错进行克扣工资,以及拖延发工资等等恶意压榨劳动力的情形,于是他们向公司提出了辞职。
在辞职了一个多月后,他们才收到公司发放的辞职当月的工资,并且还无故被公司扣了一半工资,对此徐某很不服气,不仅被公司压榨,还没学到什么知识,浪费了大半年的时间,于是决定要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对在试用期不签合同以及不买社保的行为、克扣、拖欠工资的行为要求赔偿。而郭某认为虽然不服,但仲裁什么的很麻烦,自己也不是很懂,还不一定胜诉,因此,不想浪费时间。
于是,徐某在经过向律师咨询后,按律师的指导向公司提起了仲裁。在一个月后,仲裁局就出了仲裁裁定,要求公司向徐某支付元的补偿,而徐某仅仅花了2000元的律师费。
郭某在得知后,也想申请仲裁,然而相关的证据,例如聊天记录,工作加班记录等证据已经被清理了,最终因证据不足而不被支持。
就本案,提醒大家:发生劳动纠纷的,一定要及时提起诉讼,除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,以下五点提起诉讼的理由你务必要知道,不然像郭某一样后悔也没用了。
理由一:劳动仲裁是免费的。
因劳动者本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,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法律上的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的保护对象都是劳动者,在发生劳动纠纷时,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,而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五十三条: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。
理由二:劳动仲裁是一裁终局的,单位对裁决不服的不能提起诉讼。
根据法律规定,以下情形的劳动争议属于一裁终局,对于一裁终局案件的仲裁不服的,只有劳动者可以到法院起诉,单位不能提起诉讼。
1、追索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,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。
2、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。
理由三:劳动诉讼的,案件诉讼费仅为10元。
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关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规定: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。因此,就算向法院提起诉讼,所需的成本仅为10元,非常低,就算不胜诉,对自身也没有什么损失。
理由四:劳动争议的时效为一年,过期不受法律保护。
根据法律规定: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。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
因此,劳动争议提起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,若因拖延而超过了一年的时效,再想申请劳动仲裁,就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了。
理由五:相关证据较易于收集,处于优势位置。
通常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,都是以一些公司的内部规定为由的,而这些规定大都不符合法律规定,例如本案中不支付加班费的理由就是不能成立的,因此,只要劳动者提交加班的时间证明,就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。因此,在权益一受到损害时,就要多留意,学会保留相关证据保护自己,不然随着时间过去,再想收集相关证明,一些有利的很可能就被单位销毁了。